公務員補休常被「充公」 周春米指人總 - 離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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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新聞網址︰https://www.ctwant.com/article/78131

2.新聞來源︰CTWANT(記者:甯其遠)

3.新聞內容︰

公務員補休常被「充公」 周春米指人總劃錯重點

公務人員加班補休常被「充公」引發反彈,人事行政總處日前表示將會調整,把補休年限
拉長為二年;但立委周春米與劉世芳今(13)日與「公務革新力量聯盟」、「消防員工作
權益促進會」共同舉行記者會,指出此舉是「畫錯重點」,根本無濟與事,呼籲應該要引
入「結算機制」而非墨守成規。

周春米指出,人事行政總處主管法規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》規定,公務人員的補休,
公務人員須在一年內休畢,不另支給加班費;所有公務人員必須在一年內把補休休畢,否
則該時數不但不能休,也沒有加班費;但由於公務機關業務日漸繁重,尤其在警政、消防
等常態超勤的機關,補休時數成為看的到、吃不到的空談。她指出,「人總所謂年限放寬
為兩年,根本是虛與委蛇,畫錯重點。」

劉世芳認為,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》所需要修正的不是放寬年限,而是適當的引入「
結算機制」;2018年修訂的《勞基法》第32條之1,即規定勞工與雇主應約定補休期限,
若期限內未休完或員工離職時,應予以結算。她說,雖然實務上勞工對於缺乏上限的補休
期限及結算機制還有疑慮,但相較於現行公務人員一年內修畢補休,結算機制仍是較有彈
性的作法,人總應該做相應思考,而不是墨守陳規。

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楊適瑋表示,根據統計,有消防人員一個月就累積近200個
小時的補休時數,無論補休年限是一年還是兩年,都無助於改善補休時數被蒸發的問題,
這無疑是吃公務人員豆腐。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也呼籲,各級機關應該按月公
布未休完過期的補休時數,哪個單位過勞、人力不足一望即知。

周春米強調,大法官785號解釋確立,公務人員的勞動條件應該兼顧合理的「健康權」保
障,人總應該要直接深入問題核心,研擬出不讓補休時數遭到蒸發的方案;因應大法官
785號解釋,人總應儘快展開中央及地方政府討論,並優先處理海巡、消防與警察等特殊
勤務的加班時數上限,特殊勤務員額不足的情況也應該整體檢討。

4.附註、心得、想法︰

有人認為應該拉長補休年限

一年不夠就兩年

也有人認為這樣治標不治本

還有人認為應該要有結算機制

請問版上各位先進

現實中是否真的每年都有把補修時數全部休完?

認為怎麼改比較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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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-10-13
教召延長15年,補休比照辦理
Sarah avatarSarah2020-10-14
我想到一個好辦法,補休永遠沒有時效,公職生涯一直
累積,等累積夠了就像當兵一樣可以提早回家等退伍(休
) XD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-10-18
常態加班的機關根本不可能有放完補休的一天 延長到10年
也是無意義 人總不是劃錯重點 是明知故犯 幫忙政府規避
加班費
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-10-18
總算有幾個講人話的立委肯發聲
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-10-23
純噓公蛤蠣
Selena avatarSelena2020-10-25
人總領人薪水還自以為是老闆了
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-10-26
總處真的沒路用
Edwina avatarEdwina2020-10-31
公蛤蜊就算了,年改的嘴臉還沒忘
Yuri avatarYuri2020-10-31
話說我還真的補休、休假、暑休寒休都全休完
Quanna avatarQuanna2020-10-31
那你就不是常態加班的機關 當然可以這樣
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-11-02
就事論事,蛤蜊這次可以
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-11-02
至少也要能打折結算加班費
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-11-07
應該比照勞基法第32條之1第2項後段「補休期限屆期或
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,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
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」辦理。
Susan avatarSusan2020-11-09
周立委指導的很對,即刻起將由基層公務員增加一項研究
如何減少工作量的業務
Ursula avatarUrsula2020-11-12
為何還要這麼卑微的說要打折變加班費?!加班沒加乘算加班
費已經是在做功德了好不好
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-11-13
補人力 減業務 多編加班費
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-11-18
人事總處,研擬結算成嘉獎一支
Hedy avatarHedy2020-11-21
還嘉獎咧,等等人家一張感謝狀就把你打發
Xanthe avatarXanthe2020-11-26
加班費啊
Belly avatarBelly2020-11-28
人事總處:公務人員為國家執行職務之目的非在換取酬
勞...
Irma avatarIrma2020-12-02
長官:趕快研擬加班不要打卡的辦法
Irma avatarIrma2020-12-03
非在換取酬勞XD記憶猶新,好像是消防員加班費案
Joe avatarJoe2020-12-03
找到了,居然是658號的不同意見書
George avatarGeorge2020-12-03
執行職務目的不是換取報酬,那以後薪水發香蕉好了
Donna avatarDonna2020-12-05
公蛤蜊那個提案,到時候真的實施,可預見有些機關為了不要
被公告上網,開始想辦法美化數據、口頭勸告超過指定時數就
不要報之類的...
Noah avatarNoah2020-12-06
沒有核准就不算加班呀
Andy avatarAndy2020-12-09
公蛤蜊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-12-14
給錢最簡單啊
Joe avatarJoe2020-12-17
直接適用勞基法就好啦,沒用的單位
Kyle avatarKyle2020-12-21
給錢才對,基本勞權
Tracy avatarTracy2020-12-23
公蛤蠣...每次都想到用小公身分蹭完聲量就選民代的..
Zanna avatarZanna2020-12-26
人事:將管制加班時數,沒同意時數就不會超過了
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-12-28
豈止補休充公,有些根本連加班都不能報,直接貢獻國家
Adele avatarAdele2020-12-31
改終身補休好了(針對新聞噓)
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-01-01
很多單位加班未達2小時不准報加班的